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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史建築月涵堂修復及再利用新建工程

歷史建築月涵堂為清華大學於民國1956年清華大學為在臺復校所購買作為國立清華大學臺北辦事處,與梅校長寓所之用,後因梅貽琦校長逝世,清華大學同學會為紀念梅校長為清大與臺灣教育的貢獻,籌募資金改建。當時因不諳法令,月涵紀念堂之起造者、建造、使照均登記為清大同學會。

 

月涵堂不只提供清大與同學會使用,同時租借與藝文團體、公家 機構、國內外學術交流研討會等團體使用,甚至許多政府重大會議均在此舉辦,例如:原子能委員會等,成為見證臺灣教育、藝文發展之重大歷史決策事件的場所,深具歷史價值。因此現代建築學會與清大校友聯合向臺北市 政府 文化局通報文化資產價值鑑定,並於2015年10 月核定登錄為歷史建築 。核定保存 1967 年建築本體,即第一期工程所興建之禮堂、門廳;臺北市 政府 文化局並附帶決議, 建築本體得視學校整體規劃,於基地內位移保存 。

標的為臺北市政府登錄之歷史建築,地址為臺北市大安區金華街110號。東臨金山南路二段、北臨金華街、西臨金華街106巷、南臨金山南路二段132巷。

 

為避免因歷史建物遷移時產生結構安全問題,遷移工程開始前將先完成建物補強工程及修復工程,再拆除後棟建物。拆除後棟預計興建地下3層、地上12層之新建大樓。待新建大樓完成後,再將歷史建物水平移動與新連接。

 

月涵堂專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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