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件名稱:竹東第二校區籌設計畫
工程摘要:本校將於新竹縣竹東地區設置第二校區。
目前進度:
新竹縣政府96.9.27函送無償撥用土地同意書。
已於96.10.23報校發會同意通過。
已於96.12.12召開籌設計畫書校內討論會議。
籌設計畫書已於96.12.28發文至教育部。
再於97.2.18函文教育部說明第二校區之意涵。
教育部於97.6.17函覆本校先考量現有空間使用合理性。
再於97.7.7函覆教育部竹東第二校區之必要性及迫切性。
教育部97.10.9函請本校再與縣府釐清有關土地徵收事宜。
教育部於98.1.7通過「專科以上學校及其分校分部專科部高職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」。
於98.5.15函請教育部同意開發竹東校地。
教育部已於98.6.6函復本校原則同意進行竹東校地規劃。
未來俟新竹縣政府完成都市計畫變更程序,就可進行區段徵收,本校將同時配合進行校區開發。
99.8.19「變更竹東都市計劃保留-竹中地區」專案小組決議,本校竹東校區由35公頃修正為20公頃 ;;99.12.13請校長拜訪縣長,確認面積。